赡养老人不是只能选一个,可以写多个老人,但无论是赡养一个还是多个老人,都是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,如果有多个赡养人的,则由每个赡养人均摊2000元的赡养额。
一、个税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是什么
无论兄弟姐妹多少人,其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额为每年24000元,每月2000元;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,应签订书面分摊协议。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,以指定分摊为准。兄弟姐妹中一人分摊最高限额为每年12000元(每月1000元);
分摊方式主要有赡养人自己约定分摊,或者是指定分摊,这两种方式都要进行书面协议,将具体情况写明,还有一种就是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方式,但是不论是哪一种,一个人一个月的分摊不得超过1000元。
二、赡养人数指的是什么?
所谓赡养,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,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,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,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。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。子女,是指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。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,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有多个子女的老人,子女有共同赡养老人的义务。
三、扣税标准标准赡养老人
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二条
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,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:
(一)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(二)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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